整形美容医院肖像权使用协议(顾客)
(顾客)
甲方:
乙方(附身份证复印件):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手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
像使用方和授权方的义务、权利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
一、整形美容事项
1. 经甲方诊断与会诊后,根据乙方实际情况,甲方同意为乙方实施 等手术项目(附诊
断书、项目表)。
2. 手术预定时间为 年 月 日(附手术方案表)。
3. 手术所涉及的费用为 元,大写 元。
4. 案例打造押金为所实施项目正价的 % ,金额为 元,大写
元,退款时间 。
二、宣传推广事项
1. 甲方同意免除乙方手术所需医疗费用 元,大写 元。剩余费用 元,大写 元;
2. 乙方需提供的案例术前与术后资料含:术前自拍照、术后当天、术后第一天,术后第
二天,术后第三天,术后第五天,术后第七天,术后第十天,术后第十五天,术后第二十
天,术后一个月,术后两个月,术后三个月,术后六个月;
3. 乙方每个阶段须提供自拍照 3-9 张为标准(正面、侧面 45 度、 90 度),术后照片不
得打马赛克 ( 隐私部位除外 ) ,配图背景需选择较为简洁、优美的环境;术后跟踪图片不
得少于标准数量;
4. 合作期间,乙方授权甲方对于甲方及壹美集团旗下医院在公益宣传、医疗推广等系列
活动中所拍摄的带有乙方肖像的影像、图片﹑底片或照片享有无偿使用权;
5. 甲方在使用带有乙方肖像的影像、图片﹑底片、照片时,乙方同意将原始作品根据商
业用途进行合理的改动和加工,甲方可根据需要,在以下媒体中予以发布、宣传。但甲方
不得授权第三方将带有乙方肖像的影像、图片﹑底片、照片改成毁谤、猥亵、淫秽或任何
不道德的图片;
肖像权使用媒体渠道(单选):
□ 费用全免案例:全媒体渠道推广,包括但不限于户内外各类平面、广播影视、户外媒
体、网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