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实行部门绩效考核制度的主要目的包括:
1. 促进晶报工作任务分解并具体落实到下属责任部门,促进晶报工作任
务圆满完成。
2. 通过实施绩效考核,保证晶报各下属部门的绩效计划、工作内容与晶报
整体绩效目标相一致,提高晶报整体执行能力。
3. 通过绩效考核管理提高晶报过程管理控制能力,提升管理水平,使编
辑部的管理基础与业务发展相适应。
4. 依靠制度性的规范与约束,建立起自我激励、自我约束、促进优秀人才
脱颖而出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
5. 体现“责权利对等”的绩效管理思想,并科学评定晶报各部门的业绩
贡献,发挥部门主观能动性。
6. 强调部门内的团结合作,增强部门主任的责任感。
第二条.考核原则
本管理办法体现“责权利对等”、“业绩优先、兼顾公平”的基本考核思想
遵循以下考核原则:
1. 战略导向原则:考核内容应以晶报的工作目标为核心设置,促使各部
门为目标实现而努力工作,下级责任单位的考核指标必须来自上级责
任单位战略目标实现的需要。
2. 重要性原则:考核内容不必覆盖部门所有工作,而应重点考核部门工
作中与晶报绩效实现关系最密切的内容。
3. 可控性原则:考核的意义在于激励相关单位和人员把其可控的内容做
好,可控性低的考核指标没有意义。
4. 风险控制原则:收益是重要的,但控制风险是长期稳定收益的基础,
也是考核是需要考虑的因素。
5. 系统性原则:需要对考核指标进行系统性考虑,使得各指标的合力指
向战略目标。
6. 客观公开原则:考核要做到以事实为依据,对被考核部门的任何评价
都应有事实根据,避免主观臆断和个人感情色彩。考核组织者要向被考
核部门明确说明考核的标准、程序、方法、时间等事宜,使考核具有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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