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行政后勤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医院管理机制,加强医院管理,增强医院执行
力,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促进医院快速、健
康、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下发的《关于加强医院管理的若干规定》
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除医院临床、护理、医技及其它效益科室外,
医院行政管理干部、员工及其他人员(包括借调人员)均按照本规定
执行。
第三条 考核原则
(一)客观考评原则。考核者应以客观事实为考核依据,不可意
断妄测。
(二)公正考评原则。考核者不能被个人情感支配,应公正评价
被考核者。
(三)单头考评原则。对各级员工的考评,都必须由被考评者的
“直接上级”实施。直接上级相对来说最了解被考评者的实际工作表
现(成绩、能力、适应性),也最有可能反映真实情况。
第二章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第四条 绩效考核实行月扣分制,每位被考核人员每月基础分
为 100 分,月末根据当月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执行力、劳动纪律及品
质素养等方面的表现,结合评分标准评定当月得分,得分与当月奖
金挂勾。
第五条 绩效考核根据得分情况分为四个等级具体标准见下表:
级 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基准分 100 分 100 分 100 分 100 分 100 分
得分值 100 分 85-99 分 75-84 分 60-74 分 60 分以下
第六条 扣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