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联通绩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目的与原则)
第一条 为建立浙江联通战略为导向,经营计划为基础,以关键绩效指标
(KPI)体系为核心的绩效管理体系,客观、公正的评价组织和员工的
工作绩效,通过持续不断的改进,促进公司、部门、地市分公司及员工
绩效的提升,从而达到公司经营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绩效管理管理过程是不断循环的过程,包括绩效目标设定、绩效监控、
绩效评估、绩效反馈四个环节。
第三条 绩效管理包括组织绩效和员工绩效,二者相互影响,相互促进。
第四条 绩效考评结果与回报(奖惩)挂钩。
(组织保障)
第五条 浙江联通经营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及修改公司绩效管理制度,并统一
领导实施。
第六条 公司企业发展部、人力资源部负责拟定本制度的相关实施细则,开展
绩效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并会同公司计划部、财务部完成绩效考评的分
析、报告与反馈。
第七条 企业发展部、计划部负责制定公司战略目标、年度经营方针、策略和计
划,指导完成各部门目标责任书的制定,并负责公司的组织考核。
第八条 人力资源部为公司的员工考核责任部门,负责员工考核结果的汇总,
并与员工回报的挂钩。
第九条 各级管理者为各自管理范围内的考核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