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讨论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了解和评估公司员工的工作绩效,激发个人潜能和工作热情,
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促使员工个人目标与组织目标,员工个人利
益与组织利益共同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第三条 通过绩效管理与考核传达组织目标和任务,引导员工提高工作绩效,达
到培养员工,提高员工工作能力,纠正员工偏差。
第四条 通过绩效管理与考核客观公正地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为薪资调整,
绩效薪资发放,职务晋升等人事决策提供依据。
第五条 通过绩效管理与考核反馈员工绩效表现,加强过程管理,强化各级管理
者的管理责任,促进指导、帮助、约束与激励下属;促进管理者与员工之间的沟通与交
流,形成开放、积极参与、主动沟通的企业文化,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第六条 通过绩效管理与考核改善组织管理过程,促进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保证公司整体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 考核原则
第七条 一致性原则:在一段连续时间内,考评的内容和标准不能有大的变化,
考核评价的方法应具有一致性。
第八条 客观性原则:绩效考核要做到以事实为依据,对被考评者的任何评价都
应有事实根据,避免主观臆断、个人感情色彩、光环效应、偏见等带来的误差。
第九条 公平性原则:对同一岗位的员工使用相同的考核标准;对不同岗位进行
绩效考评时,要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内容客观、公正地衡量绩效考评结果,不搞平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