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洽谈时做到了“人之所欲,施之于人”吗?
[ 2010-10-15 0:26:00 | By: “业绩破冰”洽谈师周广原 ]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一个使人类社会得以和谐生存的道
理,但这只是站在有道之人自身立场上的一个标准,如果换个角度,
站在他人的立场上,仅有此还是不够的,还有一句话就是“己所欲之,
慎施于人”,这句话有两种含义:
一、你自己喜欢的,未必别人就喜欢,自以为在做好事,把自己
喜欢的东西一定要让别人接受,其实是以自己的感受去代替别人的感
受,是很典型的不“尊重他人”的表现,很可能得不到别人的尊重,
所以不要想当然的强加于人。
二、就算是自己和别人都喜欢的,但你在施予别人的时候,方法
一定要谨慎,小心适得其反,好心做成坏事。所以说很多事情单靠主
观愿望是不行的。任何事物都有其自身发展规律,我们要因时、因地、
因人、因事而异,绝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谁,否则会弄巧成拙、
事与愿违。
作为一个牙医 ,你在跟患者洽谈时,是不是也曾经有过自认为
是最好的治疗方案,就要强加给患者,如果患者不接受,就觉得此患
者不好沟通?
几千年前, 孔子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如今看来是:“己之所欲,慎施于人”。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仅仅是以己之心,度人之心,以心揆
心,以己量人,还谈不上对他人的充分尊重。要是从尊重他人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