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器械物品消毒灭菌管理制度
1.手术器具及物品必须一用一灭菌,能压力蒸汽灭菌的应避
免使用化学灭菌剂浸泡灭菌。
2.各种手术备用物品均应保持清洁,手术用过器械物品均应
彻底清洁,整理包装至灭菌。
3.无菌物品必须在无菌专柜内储存,室内通风、干燥,清洁
无尘,无杂物。
4.无菌物品必须定点,定位,按消毒灭菌日期先后顺序排列,
标示清楚。有效期为 7 天,霉季为 5 天,细菌检查每月一次。
5.无菌包一经打开或无菌盐水开瓶后超过 12 小时不能使用。
无菌台准备后不得超过 4 个小时,否则重新灭菌。
6.无菌包不应超过 30cm×30cm×50cm。包布大小适宜,无
破损,内外包布均应有消毒化学指示卡,以鉴定灭菌效果。
7.洗手刷,小毛巾,打开 24 小时须重新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