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类上市公司的价值评估方法探讨
内容提要
“资源类上市公司”指的是拥有某种矿产资源开采权的上市公司,
由于存在相当的投资共性,可作为整体加以研究。我们认为,能源矿
产、工业金属(包括铜、铝、铅、锌、镍、锡、铁等)和黄金从中期
看具有更为突出的研究价值。现有“利润加储量”的评估方法应用于资
源类公司仍在某些环节出现悖论,对储量的应用也是静态和片面的。
资源类上市公司的价值构成应包括矿权重估溢价、正常开采投资收益
及个别公司的超额利润。其中,采矿权重估溢价的潜在收益应该是在
中国矿权未能市场化之前中国的资源类企业获得的特有收益,但其收
益期和相应的折现期也因矿权的逐步市场化而受到采矿权有效期的
限制。我们用简单模型估算了主要资源类上市公司的基本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