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股权的自然人王某,系代持其他人股份。
5、A 蚕业公司组织架构目前仅有执行董事、经理、监事,颜某任执行董事兼
经理,张某任监事。
6、A 蚕业公司股东之一颜某还投资设立一个蚕业公司(B 蚕业公司),是该
B 蚕业公司的控股股东。
7、A 蚕业公司自己有出纳,外聘会计作账。
8、最近两件,A 蚕业公司以公司副总方总的个人银行卡进行采购农民桑蚕
丝的货款结算。
9、最近两年,A 蚕业公司各股东都曾向公司拆借款项,且没有协议,没有
利息。
10、A 蚕业公司某位核心技术人员曾希望获得员工股权激励,未果后离开了
公司。
问题:王某代持他人股权,是否符合新三板挂牌规定,如何解决?
问题分析思路:
第一:股权代持的含义以及产生原因?
第二:股权代持是否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
第三;如果不符合规定,则纠正思路是?
下面按照以上思路逐一分析:
第一,股权代持的含义以及产生原因。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
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在此
种情况下,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之间往往通过股权代持协议确定存在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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