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名城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由唐大兴、原杰、方德春、林丽出资,设立有限公司,特制定本章
程。
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
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广西名城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类。
(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依法核准为准)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扒佰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七条 公司由 4 方股东出资设立,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及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
名称或姓
认缴情况 设立时实际缴付
出资 出资 持股 出资 出资 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