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一、 目的
为进一步稳定 XX 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 )管理层和核心骨干队伍,
增强公司核心员工的凝聚力,加强公司核心员工队伍的建设;公司股东会
决定设立股权激励基金,对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人员实施股权激励,鼓
励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成员长期为公司服务,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为
公司进一步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二、 原则
1、 首次参与股权激励的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成员,可以无偿获得价值相
应金额的公司股权。
2、 第二批及以后批次参与股权激励的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成员,根据公
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参考首批人员标准、条件等因素,确认持有公司股权;
届时,公司股东会制定补充方案后,具体实施。
三、 股权激励方案适用对象及服务时间
1、 第一批公司股权激励成员:总监、副总监、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核心骨
干人员,服务公司工作年限在一年以上,特殊人才可以减少为半年;
2、 今后因职务调整或人才引进,进入公司管理层或核心岗位的人员,经过 1
年以上工作,且表现突出的成员,在公司实施第二批及以后批次股权激
励时,可以作为相应批次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适用对象。但股权激励数量
不得超过首批激励成员的对应岗位等级股权数量的 80%。
3、 第一批股权激励的成员:为——年——月——日 前服务于公司。对于特殊
引进的人才,经过特别批准,迟于 ——年——月——日服务于公司的,
可以按以下第六条第 7 项所列的司龄系数折算相应股权。
四、 股权激励基金构成及运作
1、 公司股东拿出公司
%的股权,作为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成员的股权激
励,统一由 XXX 代持,并与每位持有人签署三方协议。
2、 第一批股权激励方案实施后,剩余的部分股权,仍由 XXX 代为持有。
3、 XXX 代为持有的剩余股权及其分红,作为以后批次公司股权激励基金,
并实行专户专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