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 **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协议书
股权激励协议书
股权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股权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股权激励方:**(以下简称“**公司”)
甲方为**公司股东,占有 %股权。乙方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
为更好的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使其能够以股
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甲方以股权激
励形式与乙方签订股权激励协议。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股权激励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对价。
1.1 甲方将其持有的**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作为股权激励。乙方无需支付任何
价款。
1.2 乙方担任 职务,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且在协议生效后需持续在*
*公司工作 5 年,全力保证公司每年业务目标的实现,此作为接受股权激励的条件。
二、甲方保证。
2.1 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
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乙方股东权。
3.1 乙方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
和财务会计报告。乙方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3.2 乙方有权通过股东会参与**公司经营的重大决策,乙方有权参加**公司的股东会并
就会议事项按其股权比例进行表决。
3.3 乙方有权按照股权比例分取红利。
3.4 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在**公司持续工作满 5 年后,方可自由处分已转让股权,
处分股权包括股权转让、质押、以股权出资等。
四、股权变更登记。
4.1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30 日,双方应办妥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4.2 因甲方原因未能办妥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的,不影响乙方股东权利的行使。
4.3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
用),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承诺。
5.1 做为股权转让的条件之一,协议签订后,乙方需要持续在**公司工作 5 年以上,不
得自动离职。
5.2 协议签订后 5 年内,乙方不得处分已转让的股权,处分股权包括股权转让、质押、以
股权出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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