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 分红股(虚拟股份)协议书
甲方:广东 **** 有限公司
乙方:
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与乙方就甲方
持有的广东 **** 管理有限公司 股权在一定期限内让渡其部分的在职
分红股(虚拟股份)给乙方,即赠予、持有、享受分红、在职分红股
调整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承诺赠予给乙方的在职分红股(又称为虚拟股份),
是指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让渡其部分在职分红股给乙方。只要在达到在
职分红股赠予或分红条件时,即广东 **** 管理有限公司 满足一定条
件,且同时乙方工作达到预期时,乙方享有按约定比例分享广东 ***
* 管理有限公司 红利的权利。从本质上讲,分红股激励属于企业股东
采用附加条件赠予的方式,在一定期限内让渡部分剩余索取权,而
非完整意义上的股权。
第二条乙方持有在职分红股(虚拟股份)人员享有的权利如下:
1) 在职 分红股:已经确定授予激励对象的虚拟股份产生的分红
归个人所有;
2) 表决权:无表决权;
3) 转让权:无转让权和继承权,离开企业后自动丧失。
第三条赠与及分红条件:由公司级绩效指标和部门考核指标是
否均达标来确定,即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才能享受分
红。
公司须满足的条件:
1)公司要达到 ;
2)现金部分足够。
第四条 乙方须满足的条件: 在甲方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