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 州 靓 博 怡 文 服 饰 品 牌 营 销 中 心
少女衣舍年终分红协议书
甲方:
( 公司简称甲方)
乙方:( 骨干员)
(简称乙方)
为了进一步完善甲方(贵州靓博怡文服饰品牌营销中心)的经营管理,实
现多元化、规范化的经营管理模式,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本着诚信、
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聘请乙方团队联合合作经营(贵州靓
博怡文服饰品牌营销中心)旗下品牌“少女衣舍”,甲方给予乙方占有分红
权及经营管理权利,乙方为甲方的骨干员工, 将会对甲方的运作及经营有重
要贡献, 为鼓励乙方积极为甲方服务,共同创造双赢,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
协议如下:
第一条: 分红比例:
1、乙方团队每年完成既定的目标,甲方承诺给乙方以年度纯利润的
25
%作为乙方团队的分红,以回报乙方的积极贡献。
2、乙方团队分红细则,经公司研究商讨,特定细则已作为团队责任大小
细分,公司职务大小细分原则理念:细则如下
3、作为公司整体负责人运营总监(或副总)享受各个品牌年度纯利润的 5%
作为年终分红奖励。
4、作为一个品牌的品牌主管(或品牌经理)享受该品牌年度纯利润的 7%作
为年终分红奖励。
5、作为一个品牌的品牌督导享受该品牌年度纯利润的 3%作为年终分红奖励。
6、作为一个品牌的批发店长享受该品牌年度纯利润的 2%作为年终分红奖励。
7、作为一个品牌的采购人员享受该品牌年度纯利润的 2%作为年终分红奖励。
8、作为公司整体负责库房管理人员享受各个品牌年度纯利润的 2%作为年终
分红奖励。
9、作为公司整体负责办公司的后勤人员享受各个品牌年度纯利润的 4%作为
年终分红奖励。
第二条:分红条件:
1、在合作期间,乙方必须将库存控制在 8%以内,为正常有效库存,但库存
亏损将按照 50%亏损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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