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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 工 持 股 协 议 书(虚 拟 股)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地址: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联系电话:
鉴于:
乙方以往对甲方的贡献和为了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了充分调动乙方积极性和创
造性,促使甲方和乙方的合作行为长期化,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甲乙双方本着自愿、
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XXXXXX 公司章程》,双方同意甲方以虚拟股权的方式对乙方的
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 定义
除非本合同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 股份:指
XXXXXXX
公司 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 XXXXXX 万元,
一定比例的股权对应相应金额的注册资本金。
2、 虚拟股:指 XXXXXXXX
公司 名义上的股份,虚拟股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
的实际股东,虚拟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
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3、 分红:指
XXXXXXXXXXX
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可分配的
税后净利润总额,各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进行分配所得的红利。
4、 净利润:指
XXXXXXXXX
公司 年度实收营业收入扣除相应的生产经营成本支出(人员工
资、购置设备、原材料、配件、租赁办公场所、支付水电、物业等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
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余额。
二、 协议标的
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甲方经过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决定授予乙方
的虚拟股权。
1、 乙方取得的
的虚拟股权不变更甲方公司章程,不记载在甲方公司的股东名册,不
做工商变更登记。乙方不得以此虚拟股权对外作为拥有甲方资产的依据。
2、 每年度会计结算终结后,甲方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算出上一年度公司可分
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