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权及收益权投资协议
合同编号:
甲 方:xx
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
乙 方:
身份证号:
乙方系甲方员工,鉴于乙方以往对甲方的贡献和为了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
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甲方以分
红权及收益权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
订立以下协议:
一、定义
除非本协议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一)股权:指
品之意(深圳)实业有限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
金,一定比例的股权对应相应金额的注册资本金。
(二)分红权及收益权:指
品之意(深圳)实业有限公司对内名义上的股
权,分红权及收益权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分红权及
收益权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
此分红权及收益权对内、对外均不得转让,不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