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中心 共同成长 共同进步 共享成果
员 工 保 密 协 议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
鉴于甲方行业的特殊性,为保证客户、公司和员工的利益,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在乙方
入职时签订保密协议,保守商业秘密是法律明确规定乙方的义务,乙方应严格履行。
一、协议效力及保密期限:
此协议效力及乙方保密期限自甲乙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至《劳动合同》 (含《试岗期协
议》、《试用期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起两年内。
二、本协议所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的诊疗技术方案、商务信件、定价政策、价目表、市场拓展计划、市场调研文件、行销计
划、策划宣传方案、过去现在和未来开发应用的新技术、新方案、绩效考核体系制度及相关资料、培
训体系制度及相关资料以及其他信息,包括归档和未归档的商业资料。
2.任何有关公司商务事件的信息。包括财务状况、财务预算、资金分配;经营方针、策划方案、
发展规划;公司工作人员和顾客的姓名、背景和相关资料等。
3.所有备忘录、会议记录、往来函件(含传真及电子邮件)、合同、档案、登记、分析、汇编、研
究及总结以及以上述全部或部分数据与信息为基础的其他材料。
4.公司的主要业务范围、公司主要市场定位、服务标准及经营策略。
5.公司业务的竞争对手的相关资料。
6.客户名单、客户相关情况、预期的客户的名单和相关情况。
7.公司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有的技术资料、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乙
方在合同期满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已被甲方应用和使用的、乙方在合同期内至合同期
满一年内研究发明的与公司业务相关的科研成果。
8.公司资料。乙方从甲方已经获得或者即将获得的,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生产、经营、行政、人
事、财务等一切资料称为“公司资料”。
9.薪资保密。打探薪资发现一次处罚 500 元,若被问及统一“公司薪资保密”答复,被问方
没回复不处罚,若回复了薪资标准,双方都处罚 500 元,因薪资泄密扰乱公司正常秩序者予以辞
退。
三、保密要求:
1.乙方确认并同意:乙方已知及将来可能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系甲方的无形资产,乙方只能
为甲方的利益使用,并应予以保守。
2.乙方不得私自留存或备份公司资料,如因工作需要使用相关资料,应遵守公司关于文件资
料的管理规定,取得相关主管人员的批准并及时归还。
3.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医疗技术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并将研究开发的所有资料交甲方
保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与开发。
4.未经公司及客户书面许可,不得向他人透漏任何客户相关情况。
5.乙方在公司任职期间,不得私自加客户的联系方式(包括微信、QQ、手机号、邮件等所有联
系方式);
6.乙方在公司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与公司提供同类服务的同行业担任
任何职务或技术支持、参与投资等。一经发现,必将严惩不贷,究其责任。
7.乙方在公司任职期间,如有违反公司服务操作流程、岗位职责及其它要求遵守的相关规章
制度的行为,视其情节程度,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并追究其责任;视其违规行为给公司
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造成经济损失的程度,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损失责任和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8.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内至不论任何原因离职后,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公司与任何雇员之
间的关系,包括劝说、煽动公司员工离职,或为其提供与公司业务同类或近似的业务兼职的信息
及机会等。
9.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在甲方任职期间内至不论以任何原因离职后,未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