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四川 XX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XXX
本协议双方遵循互惠互利合作理念,为扶持 XXXX 创业企业快速
发展,经充分协商,就投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股权投资合作框架
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 本框架协议旨在规定甲方对乙方股权投资事宜的主要合同条款,
对协议双方均具有具有法律约束力。
2. 乙方欲获得甲方投资,需新发起设立通过 APP 和网站搭建 XXX
的整合平台(以下简称“XXX 项目”)为技术支持而提供人才服
务业务为主要营业方式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
司”)为首要条件。
3. 目标公司合法设立后,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优先就股权投资事宜
与乙方合作。
第二条 排他性条款
1. 本框架协议签署之日起至目标公司设立之前(“排他期”),甲
方享有与乙方就本协议项下交易协商和谈判的独家排他权利。
2. 在排他期内,乙方不得与除甲方之外的任何投资者洽谈与本协议
项下交易相同或相类似的任何事宜,除非在此期间内甲方通知乙
方终止合作的。
第三条 投资安排
1. 在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当就本协议投资具体细节进行磋商 ,
并争取在排他期内达成正式的股权投资协议。
2. 投资细节包括但不限于:
1 甲方股权投资方式及具体时间;
2 甲方入股后对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利润分配、资金监管等事
宜;
3 甲乙双方约定的承诺条款;
4 甲乙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相关事宜。
第四条 双方承诺
1. 资金用途
乙方承诺由甲方股权投资分阶段注入的资金将全部用于目标公司
XXX 项目的发展建设(具体投资计划由双方另行约定)。
2. 知识产权担保责任
乙方保证为开发目标公司 XXX 项目所享有的知识产权,为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