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股权改造工作的总体目标是:2011 年 6 月末前,资
格股全部转换为投资股;稳步提升法人股比例,优化股权结
构,2011 年底前法人股比例达 15%以上,2012 年底前法
人股比例达 35%以上;有效规范股权管理,健全流转机制,
用三年左右时间(即 2013 年 12 月底前)将 XX 县农村信用
合作联社总体改制为产权关系明晰、股权结构合理、公司治理
完善的股份制金融企业,为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奠定良好
基础。
(二)股权改造基本原则
1.股份制主导。按照股份制方向,全面改造产权关系,
明确资本属性,强化股权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