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认购合同
甲方:【】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公司 (或自然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国境内上市公司,【】年【】月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以下称“A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股票代码为“【】”。截至本合同签署之日,甲方共发行股份总数【】万股,每股
面值人民币1元。
2、乙方系一家依当时适用之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
限责任公司(如是自然人:乙方系甲方的股东,目前持有甲方的股份数额为【】
股,持股比例为【】%)。截至本合同签署之日,乙方持有甲方【】万股,占乙方总
股本的【】%。
3、因业务发展需要,甲方拟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每股
面值1元,发行的股份数量上限不超过【】万股(含【】万股),下限不少于【】万
股(含【】万股);在该区间内,甲方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视发行时市场情况等
因素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4、为支持甲方的发展,乙方同意以现金认购甲方发行的股份,认购比例不
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股份总数的【】%(含【】%),不超过【】%(含【】%)。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