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认购书
为实现公司的健康发展,经成都 XX 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简称
XX)创始股东协商,同意接受 为公司股东。现就其
股份认购作如下约定:
一、股权比例确认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
相关规定,按照公司创始股东确定的原则,确定
股权认购人在
公司中的股权比例。
二、
股权认购人股权比例:XX 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壹
仟万元),按百分比例计算,
认购 XX 公司 %股份,即出资
万元。
三、股权认购人签署本
本《股权认购书》后,应遵守二〇一
四年十月九日 XX 创始股东签署的《股权认购协议书》的相关约
定。
四、股权认购人义务及违约责任:股权认购人在认购上述约
定份额的公司股权后,应在
2015 年 3 月 20 日前,对应公司注
册资本总额的股权比例进行货币出资,否则视为违约,违约应
支付违约金。
五、自本《股权认购书》签订后,如退出,均有保守有关 XX
公司商业机密的义务,且在退出后三年内不得从事与 XX 公司
项目相关的业务。
六、因本《股权认购书》引起的或与本《股权认购书》有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