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护理制度
住院患者由医师根据病情决定护理等级并下达医嘱,分为Ⅰ、Ⅱ、Ⅲ级护理及特级护理四种,
护理人员在患者床头牌内放护理等级标记。
(一) 特级护理
1 . 病情依据
(1)病情危重,随时需要进行抢救和监护的患者。
(2)各种复杂或新开展的大守护后的患者。
(3)严重外伤、昏迷、休克何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2.护理要求
(1)根据医嘱设专人护理,除患者突然发生病情变化外,必须进入抢救室或监护室由监
护护士护理。
(2)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保持呼吸道及各种管道的通畅
准确记录 24 小时出入量。
(3)制定护理计划或护理重点,书写危重患者护理记录,详细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化。
(4)重症患者的生活护理均由护理人员完成,确保患者安全。
(5)备齐急救药品和器材,用物定期更换和消毒,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二) Ⅰ 级护理
1. 病情依据
(1) 重症患者、各种大手术后尚需要绝对卧床休息以及生活不能自理者。
(2) 生活一部分可以自理,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如各种内出血或外伤、高热
昏迷、肝功能衰竭、休克及极度衰弱者;瘫痪、惊厥、子痫、早产婴、癌症治疗期。
2. 护理要求
(1) 重点护理,嘱患者卧床休息,解决生活的各种需要。随时做好各种应急准备。
(2) 严密观察病情变化,15—30min 巡视病房一次,根据病情,定期测量体温、脉搏、呼
吸、血压,书写一般患者护理记录。
(3) 重症患者的生活护理应由护理人员完成,做好心理护理和各项基础护理,保持室内
清洁整齐、空气清新、防止交叉感染,预防并发症,确保患者安全并做好卫生、健康
知识宣教。
(三) Ⅱ 级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