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员上班必须提前 15 分钟上岗,保持最佳仪容仪表;
(1) 化淡妆,穿肉色袜、不露趾黑色皮鞋;
(2) 换工服;
(3) 长发必须盘起,指甲不能过长,不得涂指甲油。
2、 服务时,应亲切有礼面带笑容,动作轻柔,服务认真,不得与他人谈笑,大声呼喊、喧哗。
3、 服务客人时,要有敬业精神,且随时注意客人的需求,不得以个人的情绪影响工作,随时保持顾客至
上的服务观念,如发现礼貌不周,与顾客争执或有顾客投诉,按本院规定进行处罚。
4、 工作中所有的物品、产品、仪器,应设有专人管理负责,用后应归还原处,随时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
5、 凡事都以本院整体利益着想,同事之间一视同仁,互动互爱,不得相互攻击。
6、 严守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接听私人电话(如有急事),应先向店长申请不能超过 3 分钟;工
作时不得传呼美容师接听私人电话;所有工作人员会见来访亲朋好友不得谈天说地,影响美容院正常工作。
7、 美容师除前台及迎宾外,其他人不得在前厅逗留。
8、 在职期间,不得擅自旷工,旷工按处罚条例扣罚,超过 3 天作自动辞职处理,当月的薪金、各项提成及
技能费一律不给予发还。
9、 服从上级主管分配,确实作好分内工作,如有不同意见及建议,应以最佳的方法如实反映,禁止恶意
伤人,毁谤同事。
10、工作时间不得在店内吃零食,工作餐应在指定的地方进食,食后应立即清洁,即使补妆。
11、轮班值日生应严格按照本院“值日生守则”工作。
12、每周抽一小时为会议时间,店长传达本院的指示及任务,每个员工必须出席,午会每周 2-3 次
13、美容师需按轮筹、咨询、预约制工作。
14、员工穿工衣一定要按本院规定严格执行。
15、评估表:员工由店长评估,店长由经理评估。
16、员工人为损坏仪器或其它店内公物,按该价格扣罚,无人承认,则整店每人平均扣罚。
17、店长使用期 3 个月。
管理制度(二)
制定、修改制度
一、经专人制定,交由全体职工讨论,并有 60%以上的人通过后方可实施。